爆材运输车同载混装运输合法吗?其实国家是有相关标准来制定爆材运输车同载运输的,请看以下法规:
一、《QC/T993-2015爆炸物品运输车》中规定:
4.5.1 将货厢分隔成前后两个独立货舱的隔离墙内应装有能吸收爆炸冲击波能量且不燃(或阻燃)的材料,前舱以侧门为通道,后舱以后门为通道。一个舱装载不超过规定重量的炸药,另一个舱装载不超过规定数量的雷管,雷管必须装载在抗爆容器内。
4.5.2 安装抗爆容器时,泄爆孔的位置应避免与汽车底盘的重要零部件相对。
4.5.3 应在同载车的后门、侧门内侧分别粘贴雷管、炸药大允许运输药量表。
4.5.4 同载车炸运输药量应不大于1000kg,雷管运输药量应不大于300g。
4.5.5 单个抗爆容器存药量不应超过100g(或折合8号瞬发工业电雷管数量不应超过100发)。
4.5.6 抗爆容器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附录A。
4.5.7 货厢侧壁应设置具有防雨功能的通风窗,通风窗应能防止异物进入。
4.5.8 货厢内严禁安装除感烟火灾探测器以外的任何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
二、《WJ9073-2012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雷管与炸药在同一车辆内运输时应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同载车。同载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同载车采用总质量不大于2000KG的汽车底盘,货箱内应安装符合附录A规定的抗爆容器。
b) 货箱内应加装隔离墙将货箱隔离成两个独立的货仓,前仓以货箱侧门为通道,后仓以货箱后门为通道。
c) 货箱隔离墙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墙的夹层内应装入能吸收爆炸冲击波能量且不燃(或阻燃)的材料。
d) 抗爆容器宜装在同载车后仓内,抗暴容器泄爆孔的位置不宜与汽车底盘的重要零部件相对;
e) 应在同载车的后门、侧门内侧分别粘贴雷管和炸药的大允许运输量表,炸运输药量应不大于1000kg,雷管运输药量应不大于0.3kg;
f) 单个抗暴容器存药量不应超过100g,(或折合8号瞬发工业电雷管数不应超过100发)